注册制改革背景下业绩评价财务指标体系研究

李晶晶、 叶佳惠、 张婧宇 案例 2023-08-02

一、引言

注册制改革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安排。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继科创板后,创业板IPO首发、再融资等领域全面实施注册制。2023年2月,主板启动了全面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不同于核准制,注册制改革改变了IPO首发的上市标准,尤其是财务指标标准变化显著。注册制下,各个板块上市标准中的财务指标都设有几套可选择的标准,满足任意一条标准即可。以科创板为例,上市标准中的财务指标分为市值+净利润、市值+净利润+收入、市值+收入+现金流、市值+收入+研发投入、市值+技术优势5类。注册制改革下各个板块的上市条件更多元、更包容,不仅给予了发行主体多套可选择的财务标准,而且放松了对连续盈利、累计净利润等指标的要求,更倾向于通过预计市值、收入、研发投入、技术优势等指标判断发行主体的未来成长性。

本文聚焦探讨注册制改革大环境下企业业绩考核评价指标的变革方向。我们认为,现行管理会计的业绩评价体系偏离了注册制下资本市场需求,我国企业需要对接注册制改革的制度要求、扬弃现行业绩评价体系。本文从业绩评价的重心需去盈利化指标、重科技创新指标、重市值指标、匹配特殊类型的企业,以及业绩评价的基础要从纵向比较、持续改进到横向对标、行业领先五个维度,提出注册制改革背景下业绩评价体系变革框架。


二、制度背景:注册制IPO标准中财务指标的

变化

经济转轨过程中,政府干预和市场化机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被广泛探讨。我国学者从注册制的必要性、有效性,以及制度安排与机制选择等视角进行了研究(曹凤岐,2013;覃舜宜 等,2014; 孙国茂,2014;辜胜阻 等,2016;鲁桂华 等,2020;张宗新 等,2020;张蓓,2021)。虽然核准制在制定之初有效缓解了供需矛盾,但现今这种制度安排明显降低了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注册制是我国资本市场市场化程度提高的必然结果(田利辉,2010; 曹凤岐,2013;辜胜阻 等,2016)。不同于核准制下高强度的政府干预,注册制放宽了市场准入门槛,发行审核的权力由监管部门下放至交易所,监管主体仅进行形式审核而非实质性审核。


本文摘自《管理会计研究》2023年第4期,购买期刊请移步MAS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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