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按病种成本核算模式 设计及应用 ——某三甲医院的案例实践

周建军,颜涛,徐飞,温美林 案例 2021-05-19

一、引言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医疗保障支付从医疗服务项目付费,发展到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支付方式,医疗机构和医生只有合理控制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才能获取收益,从而引导医院通过缩短平均住院日、降低患者的诱导性医疗消费,进而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在这种模式下,“超支不补,多余留用”的原则意味着医院必须自行承担超过医保病种付费标准的医疗费用,病种付费标准是否科学合理、医院实际成本现状都对医院盈利水平、持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医院需要完善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体系,精细化核算医疗服务项目和病种成本,既为医疗保障合理付费提供依据,也是医院控成本、提效益、开展精益化经济管理的必然选择。

 

二、开展病种成本核算的必要性


(一)病种成本核算是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的主要依据

建立合理有效的医疗服务定价机制,使医疗服务价格符合供求规律,只有进行服务项目成本测算,进而进行病种成本测算,提供出真实、可信的数据,才能合理确定收费价格,形成科学的定价机制。病种成本是衡量医疗服务价值的主要指标,医院需要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清楚的成本构成清单,以取得政府部门的合理补偿。


(二)病种成本核算是应对付费方式改革重要举措

实行以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是医保付费制度改革的方向。2019年10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出台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分组与付费技术规范》《关于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了北京、天津、河北省邯郸市等30个城市作为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确保26个主要诊断分类和376个核心DRG分组全国一致。医保支付更具价值导向,“开源”让更多的有效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减轻老百姓看病负担,“节流”通过降低药价、控费等措施,让医保基金用在更需要的部分,增强医保可持续发展。在DRG付费模式下,“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要求医院主动控制成本,调整结构。


(三)病种成本核算是医院实行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手段

公立医院面临着医疗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医疗改革不断深入的境况,需要转变粗放式管理模式向精益化、科学化管理发展。医院开展项目和病种成本的核算,明确每个服务项目和病种的耗费情况,分析收费项目和病种成本的构成及成因,揭示相关偏差,从而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不利差异,发展有利差异,有效控制成本,不断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实现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三、医院开展病种成本核算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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