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先型创新战略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基于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一、引言
伴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加速推进,引领性、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到战略高度,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2015年以来,中央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积极推动领先性、突破性创新活动的相关政策,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文件中均指出高质量创新的重要性,明确提出加强突破性、引领性、原创性技术及产品研发,为企业进行创新突破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企业创新战略可分为领先型创新和跟随型创新。领先型创新是探索新领域、研发新技术、创造新知识的创新方式,跟随型创新是在已有创新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显然,前者对企业长远发展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但可能给企业带来更高的创新成本与经营风险,造成企业短期业绩波动。因此,企业的创新战略受到企业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高度关注。
关于企业创新战略的经济后果,已有研究多集中在不同的创新战略对公司业绩的影响(He et al.,2004;Ansari et al.,2012 )。例如,Uotila et al.(2009)发现领先型创新与公司业绩间存在非线性关系,跟随型创新能够提高短期业绩。有少量研究考察了不同创新战略对资本市场的影响(Hobijn et al.,2001)。例如,Jia(2018)发现,相比跟随型创新,领先型创新失败率较高,导致企业股票崩盘风险增加。外部利益相关者如何评价企业创新战略,尚缺乏充分的研究。债权人是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一类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经营发展产生深刻影响。《中国统计年鉴2021》显示,2020年我国融资较2019年增加34.79万亿元,其中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占比超过一半,非金融企业股权融资仅为2.56%,债务融资已成为中国企业主流的融资方式(王运通 等,2017)。因此,本文从债务融资成本视角出发,考察企业创新战略选择的经济后果,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本文以我国2010—2021年上市企业为样本,探讨企业创新战略对其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及作用机理。研究发现,实施领先型创新战略的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这一结论经过一系列内生性、稳健性检验测试后依然存在。进一步分析基于公司特征、行业特征与市场特征的视角,检验领先型创新战略影响债务融资成本的调节效应,结果发现,在创新领域分散、公司规模越大、处于高新技术行业、环境不确定性越低的情况下,创新战略对企业融资成本的影响效应越强。
本文摘自《管理会计研究》2024那年第6期,购买纸质刊请点击本链接至微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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