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现负责人任期激励 深化中央企业激励机制跨入快车道

王纪平 案例 2023-10-07

一、引言

2022年7月,国资委网站公布了2021年度和2019—2021年任期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通报表扬2019—2021年任期业绩优秀企业和突出贡献企业的决定。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国一汽、招商局集团等46家任期业绩优秀企业和航天科技、航空工业集团等28家科技创新突出贡献企业进行了通报表扬。国资委网站公开发布中央企业负责人的任期激励兑现信息体现了政府部门透明公开的原则,有助于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和沟通。此后,在时隔半年之后的2023年2月,又披露了中央企业负责人2019—2021年任期激励收入详细情况,可见,定期公布任期考核结果及公开激励收入情况已经成为显性制度安排。

2023年2月披露的是中央企业负责人第六任期(2019—2021)的任期薪酬激励信息。据笔者对94家中央企业披露的信息统计发现,相关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一般为三年,但也存在因升迁、调动、任免等造成任期长短不一的情况。从单一任期激励收入披露值来看,最高任期激励收入值为322万元(任期共14.5年,属于特殊情况),折合每年任期激励收入22万元,剔除这项特殊数据后的单一任期激励收入最大值为79万元,最小值为0.56万元。所有单一任期激励收入的平均值为39万元。现任总会计师中折算为年度任期激励收入的最高者为18万元。现行政策规定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根据各中央企业披露的2021年年薪数据,中央企业一把手中的最高年薪为90.69万元,从数据统计上看,基本符合制度规定的比例。统计中也发现,有1名中央企业负责人因违法违纪予以免职取消其任期激励收入,也有若干名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收入被扣减10万元以上,这说明大部分中央企业负责人的任期激励收入一方面与绩效联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有奖有罚的实际情况。



本文摘自《管理会计研究》2023年第5期,购买纸质期刊请请上微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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